常见问答
问1.1
《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主要规管什么?何时生效?
问1.2
一手住宅物业准买家可以从那里得知更多有关条例以及一手住宅物业成交的资料?
问1.3
如何联络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销售监管局)?
问1.1
《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主要规管什么?何时生效?
答1.1
《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简称“条例”)(香港法例第621章)已于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全面生效。
条例旨在规管一手未落成及已落成住宅物业的销售,以期进一步提高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的透明度、公平性,以及加强对消费者的保障。
条例就一手住宅物业销售事宜,在售楼说明书、价单、示范单位、披露成交资料、广告、销售安排,以及临时买卖合约和买卖合约须载有的条文等方面,订立详细规定,以供一手住宅物业的卖方(卖方)遵行。条例亦有条文,禁止任何人作出失实陈述或传布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以及把违反条例的行为订为刑事罪行。
问1.2
一手住宅物业准买家可以从那里得知更多有关条例以及一手住宅物业成交的资料?
答1.2
一手住宅物业准买家可以透过以下渠道,取得更多有关条例以及一手住宅物业成交的资料。
- “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的网页(www.srpa.gov.hk): 即本网页。
- “一手住宅物业销售资讯网”(www.srpe.gov.hk):该资讯网是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设立的一个中央电子资料库,贮存各个受条例规管其销售的一手住宅发展项目的售楼说明书、价单和成交纪录册的电子版本。
问1.3
如何联络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销售监管局)?
答1.3
销售监管局热线: 2817 3313
电邮: enquiry_srpa@hd.gov.hk
传真: 2219 2220
地址:香港柴湾利众街24号东贸广场31楼E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