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

根据条例第88条,销售监管局发出了下列指引-



注: 根据条例第88(5)条,任何人并不会仅因本身违反了任何指引,而招致任何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然而,如在任何法律程序中,法庭信纳该指引攸关受争议的事宜的裁定,则-


  • 在该法律程序中,该指引可接纳为证据;及
  • 关於该人违反或没有违反该指引的证明,可被该法律程序中的任何一方赖以作为可确立或否定该事宜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