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分享

參觀已落成一手住宅物業的權利 有現樓 你真喺唔睇?

個案10:

G先生欲購買一個已落成的住宅發展項目內的一手住宅物業。


G先生的地產代理表示,由於售樓處與發展項目相距約四十五分鐘車程,賣方已於售樓處設置示範單位方便準買家參觀,避免準買家長途跋涉到發展項目去參觀擬購買的住宅物業。


G先生認為既然買未落成的一手住宅物業的準買家也無現樓可參觀,自己亦已參觀了示範單位,不參觀現樓並無不妥,遂簽訂了書面同意書,同意該賣方毋須提供他擬購買的住宅物業或相約的住宅物業供他参觀。


收樓後,G先生發現其住宅物業的景觀與他期望有所出入,慨歎當日沒有參觀現樓。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提醒你:

  • 別輕率放棄參觀擬購買的已落成的一手住宅物業權利。
  • 根據條例,賣方在出售已落成一手住宅物業予某人士之前,必須開放該人士擬購買的該住宅物業供該人士參觀。如賣方認為並非合理地切實可行開放該住宅物業供該人士參觀,須開放在該期數內的相若住宅物業供該人士參觀。如賣方認為開放在該期數內的相若住宅物業供該人士參觀並非合理地切實可行,而該人士以書面同意賣方無須開放相若住宅物業供他參觀,賣方才無須這樣做。
  • 條例並沒有禁止賣方就推售已落成一手住宅物業提供示範單位供公眾及準買家參觀。不過,巳落成一手住宅發展項目的示範單位不受條例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