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購買已落成的一手住宅物業
問9.1
準買家在購買已落成的一手住宅物業應注意什麼?


問9.1
準買家在購買已落成的一手住宅物業應注意什麼?
答9.1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銷售監管局)建議,擬購買已落成一手住宅物業的準買方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前,應參觀其打算購買的該住宅物業或相若住宅物業,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根據《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條例),賣方在出售已落成一手住宅物業與某人士之前,必須開放該人士擬購買的該住宅物業供該人士參觀。


如賣方認為並非合理地切實可行開放該住宅物業供該人士參觀,須開放在該發展項目內的相若住宅物業供該人士參觀。如賣方認為開放在該發展項目內的相若住宅物業供該人士參觀並非合理地切實可行,而該人士以書面同意賣方無須開放相若住宅物業供他參觀,賣方才無須這樣做。


準買方應仔細考慮,然後才決定是否簽署豁免上述規定的書面同意。


除非有關物業根據租約持有,或為確保物業參觀者的人身安全而須設定合理限制,準買方在參觀已落成一手住宅物業時,可以對該物業進行量度、拍照或拍攝影片。


銷售監管局亦提醒準買家,條例沒有禁止賣方就推售已落成一手住宅物業提供示範單位供公衆及準買家參觀,但已落成一手住宅物業的示範單位並不受條例對示範單位的要求的規管。


在購買有關物業前,準買家除了閱覧售樓說明書外,亦應參考賣方提供的「賣方資料表格」。「賣方資料表格」須提供的資料包括就指明的住宅物業支付的管理費用的款額、地稅、發展項目管理人的姓名或名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