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分享

参观已落成一手住宅物业的权利 有现楼 你真喺唔睇?

个案10:

G先生欲购买一个已落成的住宅发展项目内的一手住宅物业。


G先生的地产代理表示,由于售楼处与发展项目相距约四十五分钟车程,卖方已于售楼处设置示范单位方便准买家参观,避免准买家长途跋涉到发展项目去参观拟购买的住宅物业。


G先生认为既然买未落成的一手住宅物业的准买家也无现楼可参观,自己亦已参观了示范单位,不参观现楼并无不妥,遂签订了书面同意书,同意该卖方毋须提供他拟购买的住宅物业或相约的住宅物业供他参观。


收楼后,G先生发现其住宅物业的景观与他期望有所出入,慨叹当日没有参观现楼。


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提醒你:

  • 别轻率放弃参观拟购买的已落成的一手住宅物业权利。
  • 根据条例,卖方在出售已落成一手住宅物业予某人士之前,必须开放该人士拟购买的该住宅物业供该人士参观。如卖方认为并非合理地切实可行开放该住宅物业供该人士参观,须开放在该期数内的相若住宅物业供该人士参观。如卖方认为开放在该期数内的相若住宅物业供该人士参观并非合理地切实可行,而该人士以书面同意卖方无须开放相若住宅物业供他参观,卖方才无须这样做。
  • 条例并没有禁止卖方就推售已落成一手住宅物业提供示范单位供公众及准买家参观。不过,巳落成一手住宅发展项目的示范单位不受条例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