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後

「預計關鍵日期」是否等同收樓日期?會否更改?


不少一手住宅物業項目以樓花形式出售,買家當然最想知道甚麼時候可以收樓!若要預計收樓日子,就要注意「預計關鍵日期」。

「預計關鍵日期」是指住宅項目遵照經批准的建築圖則預計完成的日期,或預計符合批地文件內條件的日期。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規定,若樓盤尚未落成,或已落成但尚待地政總署署長發出合格證明書或轉讓同意,售樓說明書內的「發展項目的資料」,須列出「預計關鍵日期」,而該類型樓盤的買賣合約上亦須列出「預計關鍵日期」及相關的強制性條文。

不過買家須留意,樓盤的建造工程若純粹因以下原因導致延誤,在獲認可人士批准後,發展商可將樓盤原定的預計關鍵日期延後:

  1. 工人罷工或封閉工地;
  2. 暴動或內亂;
  3. 不可抗力或天災;
  4. 火警或其他賣方所不能控制的意外;
  5. 戰爭;或
  6. 惡劣天氣。

認可人士視乎上述情況,可多於一次批准發展商將預計關鍵日期延後,換言之收樓日期亦可能一再順延。不過,發展商須在「預計關鍵日期」獲批准延期後的14日內,向買家提供有關延期證明書的文本。

因此,在等待收樓期間,買家要經常留意「預計關鍵日期」會否改動,就以下情況,盡早作出適當安排:

1. 預計關鍵日期延遲以致收樓日期順延

買家要預留足夠時間,避免出現到期要遷出舊單位,但仍未可以入住新單位的「空窗期」 。

2. 收樓日期早於預計關鍵日期

若買家選擇了收樓時支付樓價的餘款(即俗稱的建築期付款),宜做好財政安排,若要申請按揭貸款,便要在收樓前辦妥,否則可能出現趕不及上會而被罰息,甚至未能完成交易的情況,招致財務損失。

到了預計關鍵日期,發展商須視乎樓盤性質,向相關政府部門申請合格證明書、轉讓同意或佔用文件。獲發文件後,發展商須以書面通知買家可轉讓物業,而買賣雙方須於通知發出後的14日內完成買賣手續。手續完成後,發展商即須安排買家收樓。如買家對「預計關鍵日期」或收樓日期有疑問,可向發展商查詢。

原文載於:雅虎 x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 一手樓.置放心網站